5月31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嚣张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的执行威慑力。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刘某由于生意周转,向徐某借款15万元,两人约定了利息,且徐某向刘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经徐某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源汇区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某在十日内归还徐某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刘某无动于衷,徐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具有部分偿还能力。因在人民法院存在多起欠款案件,思想上消极躲避债务。为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将刘某传唤到源汇区法院,讲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刘某听后依然无动于衷,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留15天的处罚。等待刘某的还有进一步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