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一大早,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拿着4万元执行款,来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他诚恳地说,“请法官放心,这一次绝不让你们再催我,昨天我就把钱准备好了,今天一大早就赶紧送来了,咱也要讲诚信。”
2016年8月3日,康某驾驶货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重伤的严重后果。王某在漯河市骨科医院治疗共花费75694元,康某垫付52652元治疗费后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直至王某出院,康某也不见踪影,深受伤害又得不到赔偿的王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月10日,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诉求,然而被告康某却一直对判决置之不理。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对被执行人康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执行法官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条线索打破了这种僵局,长期在外躲避的被执行人康某将于2017年春节前返回家乡。执行法官立即调派干警赶往康某家中对其实施抓捕,并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所,执行法官将申请人的受伤情况和家庭情况拍成照片给康某观看,康某深感后悔,并通知家人缴纳了剩余的23042元执行款。
2018年5月29日,申请人王某再次向该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索要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康某接到执行通知书后,马上到银行取钱,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主动来到该院履行了义务。办完手续的康某表示,经过这次事情后,自己明白了,老赖是绝对逃不过法律制裁的,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