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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被查封房产后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8-06-13 09:23:06


为快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以打促执”,通过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强制手段,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6月7日,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等一系列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足额履行其法律义务,快速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点赞。

漯河市民赵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2014年6月份经朋友介绍向冯某、张某夫妻俩借现金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每月利息2分。后冯某、张某的孩子因买房子急需用钱,遂向赵某讨要借款,但赵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归还。2017年10月,冯某、张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本息。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归还冯某、赵某两人本息36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冯某、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查控团队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在执行法官多次与赵某沟通无果后依法将其房产查封,并告知赵某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评估拍卖其名下房产。看到法院真要评估拍卖其名下房产,被执行人赵某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执行和解。6月7日,赵某再次来到源汇区法院,将36万元本金及利息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拖欠四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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