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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番劝解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腾房

  发布时间:2018-06-16 14:12:37



6月12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位于源汇区汉江路上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让。经执行人员共同努力及时化解矛盾,执行过程有序平稳度过,顺利结案。   

源汇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5日立案受理原告丁某与被告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 2013年12月1日,丁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丁某所有的位于源汇区汉江路上的门面房两间(上下两层)。2017年12月2日,丁某认为房屋租赁期限已届满,遂通知李某腾让租赁房屋;而李某辩称其没有违约,拒绝腾让租赁房屋,同时其也没有向丁某支付2017年12月1日以后的房屋使用费。本院于2018年2月26日判决被告李某腾让其所租赁的原告丁某所有的房屋并支付相应的房屋使用费。   

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仍拒绝履行,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3月20日立案执行,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经劝解沟通,李某仍拒不履行,躲避法院执行。一边执行法官按程序执行,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下落、张贴腾让公告;一边继续联系被执行人做工作。鉴于李某对劝告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执行标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让。

执行法官在强制腾让工作前期做了详细布置安排,包括人员分组配置、现场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腾让物品处置方案等等。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李某出现在现场,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解,警告李某拒绝腾房的后果,李某倍感压力:不同意腾房也不行了,干脆还是配合腾房吧,李某打电话叫来了车辆和人员,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见证下,腾空该标的屋,履行了义务,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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