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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解惑微信转账履行

  发布时间:2018-06-21 10:57:51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和解履行事宜

6月1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判决义务。

申请人郭某与被申请人刘某因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源汇区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偿还郭某建房损失13265元及鉴定费3500元等共计16765元。法律判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郭某向源汇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耐心向被执行人刘某释法析理,讲清利害关系,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刘某不以为然,对法官的话置若罔闻。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刘某银行卡进行冻结,并将银行卡余额强制划拨到法院专款账户并对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刘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电话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正在筹钱,几天内就去法院履行,请求法官把其从失信黑名单中除去。执行法官要求其尽快履行,履行后再去除失信。6月19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讲解,并把相关法律文书等送达给刘某。最终协商,银行冻结款项6125元由法院通过执行账户支付给申请人,剩余款项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直接履行10640元,该案件圆满执结。

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源汇区法院通过查封、冻结、划扣、拍卖、拉入失信黑名单等手段,确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捍卫法律的公平公正,坚决打击一切“老赖”行为。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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