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陈某司法拘留15日。慑于拘留压力,陈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2015年5月26日,漯河市民陈某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钟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同年6月27日还清。谁料,到期后,陈某却迟迟不还,钟某前前后后催了好几次,陈某依然无动于衷,无奈之下,钟某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陈某分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陈某仍有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余元未归还,钟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陈某缴纳执行款,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陈某始终无动于衷。
2018年6月21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陈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该院依法决定对陈某司法拘留15日。执行法官向陈某宣布拘留决定书,陈某后悔不已,当即联系家人帮忙筹措资金,当天下午,其家人交清了剩余执行款,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其司法拘留措施,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源汇区法院认真打好春夏秋冬四场战役,突出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恶意拒不履行行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