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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吵大闹不解决问题 按期履行才是守法公民

  发布时间:2018-06-26 09:29:52


6月23日,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拘留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2013年8月4日下班后,受被告刘某邀请,原告张某陪同刘某一起到漯河伏牛山路夜市吃饭,期间刘某劝张某不少饮酒,吃完饭后,被告刘某骑电动车将原告张某送回张某小区。行驶途中,原告张某从电动车后座坠落受伤,伤势严重。后张某将刘某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不履行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案件承办人多次与刘某沟通,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的亲属进行协商,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刘某,刘某却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后执行法官得知刘某正在某饭店吃饭,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将其拘传至法院。谁知,刘某态度仍然非常嚣张,在法院大吵大闹、拒绝履行。鉴于刘某拒执行径,法院果断决定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当场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在刘某被拘留后的第三天,刘某的家属再也坐不住了 ,积极与张某沟通协商支付赔偿款事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5000元钱。案件得以执结,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用重拳出击维护法院的生效判决,让“老赖”们彻底明白法院的判决不是一纸空文,积极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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