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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两万货款换来十五日拘留

  发布时间:2018-06-28 08:50:06


漯河市民周某赊购某钢材公司2万余元钢材,合同到期后却拒不还款,经法院调解后该男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6月27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周某因生意需要在某钢材公司赊购了2万余元的钢材,双方约定了月息1%,周某出具了借款凭据。到还款期限周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该钢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8年3月31日前周某偿还所有钢材款。调解协议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义务,钢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向周某出具了执行通知书,询问其财产情况,周某表示自己没钱还债。执行法官经走访发现周某经营着一家早餐店,同时还种植几亩大棚。6月27日,执行法官将周某传唤至法院,耐心对其劝导,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及危害,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希望周某换位思考能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周某态度坚决,口口声声称无钱还款,此时法官注意到,周某手上还带着金戒指,佩戴金项链。经过法官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周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周某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有钱不还当“老赖”,司法拘留没商量,法院下一步准备追究周某拒执罪,等待老赖的是更严厉的法律惩罚。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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