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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主动和解

  发布时间:2018-07-03 17:05:14


6月28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司法拘留15日,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王某系同窗好友,刘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于2011年10月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写下借据一张,未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后王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判决,刘某应偿还王某借款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诉讼文书,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未履行,也未报告财产。多年老债置之不理,以为就能逃脱清偿义务,执行法官用法理、情理告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时,被执行人刘某却谎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把刘某拉入失信名单,刘某气汹汹的找执行法官理论,声称自己坐高铁都无法坐,并且在执行法官与其谈话过程中,刘某态度蛮横,声称情愿坐牢也没钱还债,随便申请人怎么搞的言论,挑衅司法权威,一副不把法律当回事的姿态。法院认为刘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联系家属履行3万元。执行法官以法析理,促使刘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承诺剩余欠款一年内还清。并找亲属签订了担保书,随后法院解除了对刘某的拘留。

该案的执行,给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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