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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告诫失信人必须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发布时间:2018-07-04 10:01:49


7月2日中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 “热闹非凡”,被执行人费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明明没有返还申请人贺某钱物非要说还了,其家人还在执行局吵闹。法院果断对费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硬措施,眼看费某被拘留,其家人慌了赶忙返还贺某钱物。

据了解2015年7月,漯河市民费某因建设房屋与贺某签订了工程协议书,但施工过程中费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贺某无奈中止合同履行,双方发生矛盾,费某将贺某在施工中的一些设备及材料扣押在家中。后贺某多次与费某交涉无果,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费某偿还所欠工程款两万余元及物品。判决之后,费某仅向贺某支付了一万八千元,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向贺某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其它义务,贺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给费某做思想工作,希望费某主动履行义务,但费某无动于衷,且态度恶劣,其家人也大闹法院,称坚决不还贺某钱物。仅仅四千多元的执行款,费某有能力偿还却不履行义务,等被拘留了才慌忙还钱,得不偿失,希望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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