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漯河市的高温天气已连续多日,进入了一年中最炎热的时期,但是再热的天气也阻挡不了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法为民的步伐。执行法官通过拘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4年5月,王某经常在原告李某处赊购涂料,每次赊账都出示欠条。后双方结算,王某欠李某货款46600元,欠条主要内容是“今欠到李某涂料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注明2014年5月22日之前的收据作废)”。后经李某多次催收,王某分三次支付了货款35000元,尚欠货款11600元。王某辩称已经全部支付剩余款项,但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剩余货款。2017年,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支付货款116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还是没有向原告李某支付货款,2018年5月16日,李某在百般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马部署:案件的标的这么小,审理的思路也很清晰,被执行人却拒不履行?看来只能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迅速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被执行人王某却一口咬定不差申请人的货款,说法院的判决无效。执行法官耐心地解释着判决理由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是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再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并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法院将对其司法拘留。被执行人的回答却让执行法官大跌眼镜:“法院不能抓人,你们只是吓吓我而已,不会真的拘留我。法院的判决没用,我找了律师问了,我不会给钱。”执行法官开始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王某,因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对你拘留15天……”被执行人王某听到拘留决定书后开始威胁执行法官,说你们敢拘留我,我就告你们,让你们丢掉工作。此时,执行法官直接将被执行人王某依法上拷并带到拘留所,被执行人王某到了拘留所门口的时候,开始给执行法官道歉并承诺马上还钱。第二天,王某的家属将执行款打到法院账上,被执行人王某也写了悔过书。一起看似简单但矛盾尖锐的执行案件通过强制执行得以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