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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又失信司法拘留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8-09-06 09:26:05


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再次失信,2018年9月3日,源汇区法院决定对这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最终该名被执行人在被拘留次日即主动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原告唐某诉被告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唐某与被告廖某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廖某仍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法官又多次督促廖某按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廖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满,廖某仍旧未履行还款义务。9月3日,执行法官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廖某履行还款义务,廖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抗拒执行的廖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进入拘留所内失信被执行人,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主动要求家人筹集钱款,并于次日偿还申请人执行人唐某部分款项。

近年来,源汇区法院加强执行惩治力度,加大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努力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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