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执行和解工作。通过做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案件的和解。2018年11月12日,源汇区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双方当事人之前是不错的朋友,就因为借钱拒不还款,使得朋友“反目成仇 ”。2015年9月,漯河市民甘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许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2016年12月30日为还款日。还款日期到了之后,许某多次向被执行人甘某要求偿还借款,甘某均以借口不予清偿所欠借款,无奈之下,2018年,许某向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甘某还款,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甘某归还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甘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许某为了追回欠款,不管任何场合多次向甘某追还欠款,甘某则认为许某故意让其难堪,而且有意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他,因此,甘某一气之下分文未给,从此两家之间矛盾不断加深。
2018年9月,许某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源汇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甘某履行生效判决,偿还本金和利息。在执行前期,法院向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义务,甘某多次在电话中以暂时无力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对执行工作不予配合。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思路,决定采用当面和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进行有效地沟通,化解二人的积怨,让双方将心比心地交谈,引导双方换位思想,使二人思想上逐渐消除恨意。并告知被执行人甘某如不偿还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将扣押其车辆,同时耐心的向甘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拒绝执行的后果。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工作,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想尽一切办法偿还许某全部借款。第二天,被执行人甘某带上10万元现金到源汇区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尝还给申请执行人许某,许某自愿放弃要求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而且将原本双方破裂的友谊予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