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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般躲债失信人依法兑现义务

  发布时间:2018-11-14 12:27:01


2018年11月13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抗拒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李某实施司法拘留,并依托其家属力量,促使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欧某达成执行和解。

事情源于2016年2月,李某向欧某借款10万元,两人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李某出具了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经欧某多次催要未果,欧某诉至源汇区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还款付息。判决生效后,而李某却未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欧某向源汇区法院申请执行李某。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李某兑现部分款项后称已经兑现完毕,源汇区法院给出三个月期限让李某提供其兑现证据。约期将至,2018年11月13日上午,法院执行法再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李某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蛮横,称之前已经将剩余的一万余元兑现,法院让其提供已经支付的证据,李某左顾而言其他,一直未交付任何兑现证据。后又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亦不按法律规定报告财产状况。法院针对李某有能力履行却抗拒执行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李某拘留15日。见被拘留,李某慌了神,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李某承认尚未兑现1万元款项,请求联系其亲属筹钱帮忙偿还债务。李某亲属主动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欧某,作双方执行和解工作,通过调解,李某亲属支付剩余款项1万元,致使该案顺利执结。

对拒不履行、藐视法律的恶劣行径严厉打击,并告诫规避执行的“老赖”,算好“违法成本账”,抗拒执行只会让自己多吃些不必要的苦头,最后还得照样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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