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和调查走访机制,督促被执行人余某支付了赔偿款,一桩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2017年1月,被执行人余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源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决向刑事附带民事原告马某赔偿金共计142365元。判决生效后,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余某名下的房产一处,并委托评估拍卖,最终因无人报名参加竞买而流拍。被执行人余某刑满释放后,不但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每年给付申请人马某赔偿款10000元,而且还消失得无影无踪。申请人向法院反映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去余某老家蹲守,打听其下落,均未果。2018年11月11日,申请人马某打电话到源汇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反映其发现了余某的行踪。接到电话后,虽已接近下班,执行法官还是当机立断,决定马上赶赴工地将余某控制。到达工地,在核实了余某身份后,执行法官连夜将其带拘留所依法进行司法拘留,当办完所有拘留手续时,已接近午夜12点。
迫于高压态势,在被司法拘留三天后,余某与马某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余某一次性支付给马某120000元,马某自愿放弃余下赔偿款。2018年11月15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余某自动履行了赔偿款120000元,一桩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