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讲解应如何履行法律判决的义务,从和谐角度出发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和解执结。
2015年7月,漯河市民钱某向张某借款11万元,两人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钱某向张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源汇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钱某在十日内偿还张某本金及利息。钱某无动于衷,并未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向被执行人明法释理,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而且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院一旦查明其有能力履行而故意规避执行,将会采取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和危害性。
案件终于取得进展,执行法官抓住有利时机,立即电话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一个下午的耐心释法、调解,钱某终于筹款还钱,款项由被执行人直接转入申请人张某账户上。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源汇区法院执行法官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