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一位申请执行人的电话,“被执行人张某回来了,现就在家中”。执行指挥中心迅速通知执行实施团队将失信被执行人带回,通过多方工作,执行和解案件。
漯河市民张某由于生意周转向其好友李某借款5万元,两人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款时间到期后,经李某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源汇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依然未能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但因张某长期外出务工、无法查实行踪,其家中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该案长期不能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及时保障。
得到被执行人回家的信息,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四名干警赶赴被执行人远在郊乡的家中,并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配合,法理情理双管齐下,令张某既从道义上感到愧疚,又被法院的雷霆执行手段所震慑。张某的态度让执行法官看到该案具备调解的可能性,于是立即通知申请人李某到场,在法院的主持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若当天履行执行款 5万元,剩余利息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家人送来了执行款,并主动将5万元现金交到了申请人李某手中,这件历时三年多的案件以和解的方式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