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李某向马某借款30万元,两人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马某多次讨要,李某借故未能还款,无奈之下,马某诉至源汇区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未能履行义务。马某申请强制执行,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受理该案件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结果无可供执行财产。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您好,我是源汇区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你因为借款纠纷一案,现该判决已经生效,原告已经向我们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多次被挂断电话。此时被执行人李某已不知所踪,执行陷入僵局。
2019年3月14日上午,执行法官在多方调查终于得知李某的下落,立即对李某作出拘留决定书,对李某依法实施拘留。李某被拘留后,执行法官告知李某,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对你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者强制扣划,对你的不动产予以查封、扣押或者予以评估拍卖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你是个生意人,如果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对你出行、做生意信誉都极为不利。在执行法官软硬兼施劝说下,李某最终表示,愿意还钱,但现在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先支付5万元,希望能与马某协商和解。在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最终也同意协商和解。
源汇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手段,减小其活动范围,促使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权威配合执行,使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源汇区法院陈戈、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