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漯河:坚决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

  发布时间:2019-04-02 10:09:03


  2019年3月2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司法保障,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漯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漯河市某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经法院组织协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漯河市某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房屋钥匙、附属设施设备、供水及配电房、消防设施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店面租赁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客户付定金相关的合同及资料移交给漯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解生效后,漯河市某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仍拒绝按调解书履行,漯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督促其尽快履行案件义务。漯河市某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表示调解协议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履行,但是有的书面材料暂时未找到,需要时间。经执行人员多次联系朱某,朱某每次仅表示会尽快,但一直故意拖延。在反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决定对朱某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找到朱某后将其拘传至法院,朱某仍拒绝履行义务。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执行法官给朱某戴上手铐后,朱某表示愿意用金钱来折抵未找到的合同等书面材料,经申请人同意后,朱某将钱交给了漯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某履行还款义务后,执行法官提前解除了对朱某的司法拘留。该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源汇区人民法院宣教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2566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