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你好!我可以暂时先缴纳部分欠款,余款我们愿意跟申请人商量一下”5月5日早上9时许,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杨法官接到来自被执行人家属张某的电话。失信被执行人赵某在执行拘留期间要求家属尽快帮助还款。
原来在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某未按约定履行法定执行款10余万元,李某向赵某的工地供材料。由于赵某资金不是那么充裕,慢慢的欠款达到10余万元,工地竣工后,李某向赵某讨要材料款,赵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未还,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源汇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偿还李某材料款10余万元。赵某依然无动于衷,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赵某在法定时间内未履行,执行法官打电话通知到庭也不理不睬。4月24日,执行法官来到赵某家中,未找到被执行人,但执行法官依旧不放弃。5月4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了被执行人家中,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依法传唤赵某至法院,要求其缴纳欠款,执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赵某闭口不言。在屡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向赵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将赵某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措施。
5月5日上午10时许,双方当事人来到杨法官办公室。杨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和解,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家属给付5万元欠款后,剩余部分分三个月偿还。至此一件被执行人恶意躲避的执行案件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得以执结,赵某得以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