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执结一起小额借款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亲情感化,促使被执行人张某自动履行了义务的案件,该案件的执行起到了执行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6年,漯河市民张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所需为由向李某借款16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通过电话、信息及前往张某家中索要借款未果,无奈之下于2018年4月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16000元。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张某既不露面也不还款,2019年4月8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后,张某认为借款数额小,既不还款也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并且躲避执行。执行团队经过研究,认为张某居住的村落人员众多、经济发达,正是开展“解决执行难”宣传的有利时机。于是执行团队安排执行小组,一方面向村两委介绍执行情况,一方面在村公告栏张贴宣传板报,在村民中营造诚信氛围。
经过走访,村民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执行员立即赶往张某住所将其带到法院,并告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5月6日下午,执行法官准备将其送往拘留所。张某一看不履行是躲不过去了,赶紧打电话,向亲戚朋友借款履行法律义务。张某的朋友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当场办理了执行款手续,案件顺利执结。事后张某后悔万分,声称不该存在侥幸心理,不该故意拖延时间。该案件通过走访、宣传、强制措施等法律措施迫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