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百日竞赛活动中,重拳出击执行一起涉农民工案件,被执行人面对法院下达的拘留决定书当即认错,主动筹集现金2万元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王某收到执行款时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感谢你们,感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
王某是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村民,2017年在漯河市民马某开的一家装修公司做木工,按日计算每天260元,打工77天,工资一直被拖欠,考虑到还要靠着工资养家糊口,王某寄希望于马某能在年末把自己的工资结清。不料,马某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突然停业,经多次索要工资未果后,王某无奈于2019年1月在源汇区人民法院对马某进行了起诉。经调解,马某同意给付拖欠的工资款20000元,但并没有如期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再次走进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由于此案涉农民工案件,法院第一时间立案,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手续,但马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迟迟没有向法院报告财产,依旧在漯河某装修公司上班。按照规定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带上手铐的一刹那,马某的态度不再强硬,对执行干警说:“能不能给我点时间,我打个电话借点钱”。最终,马某在亲戚处借到2万元,当天马某亲戚把执行款送到源汇区法院,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