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漯河:执行神速 廉洁为民

  发布时间:2019-05-10 08:42:47


201958日,在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漯河市民毛某为执行法官送来了“执行神速  廉洁为民”的锦旗,对法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16912日,漯河市民张某因生意周转向毛某借款4万元,张某向毛某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未一年。借款到期后,经毛某多次讨要,张某以没钱为由,未能还款,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源汇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判令张某在十日内偿还毛某4万元整。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毛某申请强制执行。

426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经过五一小长假,申请人一直没有还款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56日,根据居住地周围群众提供线索,张某正在家中,于是执行法官将张某传唤到源汇区人民法院接受调查。经询问,被执行人称自己在郑州做生意,每日有几百的收入,但仍称没有钱支付申请人,毫无还款意愿。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源汇区人民法院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

由于张某被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张某家属在隔日主动找到申请人毛某,当即代被执行人张某支付案款4万元,履行完毕。源汇区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被执行人张某的司法拘留措施,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源汇区人民法院宣教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26393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