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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蓄意自称受伤上法庭  司法鉴定陈旧骨折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0-03-29 09:52:04


  近日,通讯员在源汇区法院听说了一件稀罕事,一名乘客在火车站乘坐出租车,下车后称左脚骨折,双方商量不成至源汇区法院起诉,经法医鉴定后,原来是旧伤,法院依法驳回了起诉。

  刘某是外地来漯办事的一名乘客,在漯河市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到我市某酒店,下车后的哥未尽到注意安全义务,在乘客没有完全下车时,起步前行,带动乘客随车奔跑,致使左脚扭伤。的哥一肚子委屈,又带这名乘客到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晚上十点拍摄X光片医院诊断为左胫骨骨折。双方协商不成,刘某到源汇区法院把的哥和所在客运旅游公司告上法庭。

  的哥和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仔细回忆了当天的事情经过,认为刘某所述不是事实,左胫骨骨折根本不是乘车时造成的,要求法庭对刘某的伤情进行鉴定,法院委托鉴定后认为,在医院所拍X光片显示的胫骨骨折为陈旧骨折,刘某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伤情由的哥造成,故依法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宣教科    

文章出处:源汇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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