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真是认识到错误了,近期我会向亲朋好友借钱,尽快履行还款义务。”8月12日上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拖欠24名民工工资的郑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2月,郑某雇佣24名民工到工地施工,约定工钱按季度结算。2018年6月3日,郑某与民工进行结算,出具欠条一份,在该欠条上确认了24名民工相应的劳务费。但由于郑某一直未支付该笔劳务费。民工集体将郑某诉至源汇区法院,要求郑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郑某应支付24名民工劳务费共计258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郑某拒不履行义务,24名民工遂向源汇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郑某名下的财产情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法院向郑某寄出了相关法律文书,却遭到了郑某的拒收。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短信联系郑某,均联系不到他。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之后多次想法设法联系郑某,成功劝解他来到法院调解。
8月12日上午,在源汇区法院执行局的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但郑某一直以自己做工程亏本为由,坚称没有钱支付工资款。鉴于郑某强硬的还款态度,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目前,郑某被羁押在拘留所。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郑某表示将在近期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