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朋友合伙开店越来越多,但合伙做生意可不是件容易事,不仅需要知根知底、关系融洽,更需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合伙关系。8月1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因退伙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初,吕某和黄某约定共同经营一家餐厅,并签订股东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吕某出资23万入股。但在随后的经营活动中,双方经营理念不合,吕某提出退伙。2018年4月份,吕某与黄某经协商签订退伙协议,协议约定黄某需向吕某分期支付13.2万元。其中,2018年8月30日之前,支付1万元;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1万元;2019年1月31日之前,支付1.2万元;2019年3月31日之前,支付10万元。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黄某以退伙协议书无效为由,拒不还款,吕某将其诉至源汇区法院。
今年4月29日,源汇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退伙协议为有效合同,黄某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作出判决:被告黄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退还原告吕某出资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拒不还款,吕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查询了黄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法官多次联系到被执行人黄某,耐心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月19日,法官约双方调解,吕某主动放弃利息,黄某当场支付欠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