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查控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2016年7月,被告卫某向原告郭某借款100000元,两人约定了还款时间,卫某向郭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经郭某多次讨要,卫某都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郭某诉至源汇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卫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郭某借款本金100000元以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卫某无动于衷,没能履行法律所要求的义务。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启动了网络查控程序,并向卫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卫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财产。在查询过程中,被执行人没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可供执行。在走访中,据邻居反映,卫某有一套位于漯河市某小区的房产,执行法官迅速查实了该项信息,查封了该房产。由于卫某躲避执行,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决定拍卖卫某位于漯河市的房产,在即将进入拍卖程序时,卫某才感觉到害怕,原来法院真的会拍卖房产,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来到法院履行执行款。2019年9月10日上午,被执行人卫某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