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执行行动中,不少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耍起了小聪明,先是非常痛快地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却不断拖延。11月11日下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名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展现出法院坚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态度。
据悉,2016年4月15日,被告谢某租赁漯河市源汇区某村委会的房子用来经营幼儿园,截至2016年11月30日,谢某共欠房租174440元,村委会多次讨要未果,将谢某起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需偿还干河陈村村民委员会房租174440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依然未能履行,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了谢某的银行存款、房产和车辆情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把双方叫到法院,经过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和解协议签订之后,谢某再度失信不予履行法律义务,该村村委会再次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1日,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迅速控制了谢某,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为了依法打击这种变相逃避执行的行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跟踪执行力度,对存在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依法重新采取强制执行,尽快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