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相互配合,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有效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年之前,漯河某食品公司一直向河南省某食品公司供应食品原材料,供货期间河南省某食品公司陆续拖欠了部分货款。2017年3月,双方签订了欠款协议书,2017年10月,双方再次签订对账函一份,确定了河南省某食品公司欠漯河某食品公司货款60万元。之后,漯河某食品公司的法人赵某多次找河南省某食品公司的法人王某讨要货款,王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赵某将河南省某食品公司和该公司法人王某告上法庭。2018年7月,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河南省某食品公司及法人王某偿还货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偿还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了王某的银行存款、房产和车辆情况,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王某本人则一直隐匿行踪,企图逃避执行。为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源汇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11月20日,驻马店警方发现赵某行踪,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并将其拘传回法院。在法院,执行法官督促王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再次告诫王某,如不履行义务,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可王某仍然拒绝还款,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源汇区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