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蒙细雨中,路上行人已寥寥无几。有一名光着背的年轻人,手持一把砍刀,走进了市区一家养生堂内,随着玻璃破碎的响声,店内传来惊恐的声音:“咋回事,我要报警了。”
这不是电影《古惑仔》的镜头,而是09年8月一天凌晨发生在市区街道的真人真事。该名30岁男子姓王,是西平县农民,在头天下午五点多,和同伴在一火锅店内喝了一瓶白酒、九瓶啤酒后,在凌晨持砍刀闯进相邻的养生堂内,在店老板的头上比划了两下,随后砍烂了桌上的茶杯和墙上的穿衣镜,又砍碎了大厅的门,在店老板的喝叱下,大摇大摆出门走了。
接下来,王姓男子又闯到一浴吧,将来送饭的店员朋友张某砍伤,张某顺手掂起店内的小板凳一下子砸到了逞凶者的胸部,该名男子在周围群众的追赶下,摇摇摆摆冲出该吧六七十米,脚下一滑,摔倒在街边的地上。这时110警车迅速到来,将该名男子抓获带到派出所。经询问,王姓男子与俩店无任何仇恨,竟是酒精作怪。
经源汇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隙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