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万元的欠款,经过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的多方排查,紧贴病根,治疗了顽疾。”这个案件传开后,深受群众的好评,全院干警对执行此案的执行法官纷纷伸出了大拇哥——强!
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性,但是被执行人无任何存款,仅有一处房产的情况下,却为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讨四十余万元的欠款,执行法官具有的耐心、智慧、信心和这种迎击困难的精神才是被人们所称颂的。
被执行人失踪
1996年6月,李飞向齐老借走了124000元,并用自己位于闹市的房产作为抵押,但是一直未还。老人一气之下将李飞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李飞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中间齐老多次索要,李飞都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
执行案件立在了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的干警们无论是公告送达,还是到被抵押的房产处送达,李飞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了踪迹。无奈之下,执行法官来了一个敲山震虎,根据被执行人查找不到情况,主动向房产部门送达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于2006年9月16日向李飞公告了拍卖房产的裁定书,逼迫被执行人出来申辩。终于2006年11月7日,失踪多月的李飞重现法庭,向法庭提交一份中止拍卖申请书,称自己只有一套房产。
被执行人去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保证其生活所需。就本案而言,李飞申请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以房产为家中仅一财产为由拒绝执行。
真的还是假的!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走访社区和周围邻居,表明:李飞平时不在此居住,经常是儿子李强还有另外一些亲戚居住。李飞经常带着大儿子李淼在外地做生意,一年中偶尔回来几次。种种迹象表明,李飞本人是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由于李飞的种种不配合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法律后果。2007年6月19日,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李飞进行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带着齐老与李飞进行协商调解,但是由于欠款数额较大,没有成功。
被执行人抵触
拘留后的李飞对此案的执行更加百般抵制。执行法官经过合议,换个思路来执行。从外围入手,他们先后到漯河市的各个专业银行进行查询,在车管部门查找车辆情况,均无功而返。至此,所能查清的李飞的财产仅为唯一的一套位于本市闹市的房产。
李飞与2009年7月14日向市院提出执行异议,称自己生活困难,没有固定收入,且该房产是其家人7口人的唯一住所,如果执行,将造成一家七口人无家可归。2009年8月10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和漯河市中级法院分别驳回了李飞的复议请求。
同时,被执行人之子在网上天涯论坛等多个网站发布帖子,城被查封家产是家庭生活的唯一住房,强烈抵制中院依法拍卖等处置措施,试图通过网络扩大影响。执行法官在工作之余对关心此案的发帖内容逐一进行恢复,争取了舆论主动权。案件的阻力越来越大。
引入执行合力
申请人齐老是一位年近八旬的法学教授,多年的追讨经历让他感到身心疲惫。执行法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难道真的就束手无策了吗?
执行法官经过合议还是要从主观上找原因。把案件卷宗推倒,重新排查,结果前一段时间的排查并无漏洞,但是这次排查却让执行找到了病根:李飞并没有其他财产,仅此一套房产。每当执行法官找他说房子时,他的房产就是病根。
今年1月份,执行法官主动找到李飞,从法理上讲法律对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从人情上,抓住房子的归属,从被执行人的方面讲到房产将被永久性的冻结,后辈的继承将有后患。执行法官终于说到了李飞心里,同意了和申请人协商解决。由于考虑到李飞的抵触情绪较大,执行法官将此案与中级法院的执行法官一起进行了多次研究,寻求多方位的执行调解方法、技巧。2010年2月8日,经过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反腐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了大部分执行款。齐老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调解之花”再一次绽放在沙澧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