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漯河市区的贾先生去年11月15日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漯河电信)办理了住宅LAN业务,该业务为住宅宽带,使用期为13个月。然而,仅开通一个月,贾先生的宽带便无法登陆。经询问得知,贾先生办理住宅宽带业务后,漯河电信未经贾先生同意擅自为其开通其他电信业务,使用贾先生信息办理了移动通信业务交由他人使用,并将该移动通信业务与贾先生的住宅宽带进行了捆绑。由于捆绑后,任一业务未及时交费,其它业务也被停止使用,故贾先生的宽带业务因实际使用移动通信业务人未及时交纳费用而被停止使用。
贾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找公司协商此事,漯河电信在查实情况后,及时给予处理。然而其宽带开通后,今年的1月1日资费信息被修改,5日客户信息被修改,7日客户信息、帐户信息被修改。贾先生怀疑自己的信息被电信公司泄露,向中国电信投诉,漯河电信以员工操作失误为由,不认为泄露了贾先生的信息。贾先生不服,逐向源汇区法院起诉,向漯河电信提出一元的赔偿,并要求漯河电信书面赔礼道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