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了,我们大家谁也不想,但是我们有责任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拿出勇气去安慰受伤的心,互相帮助渡过难关……”这是源汇区法院民事法官们在法庭上做调解工作的一段话。
五一节前,源汇区法院的郭俊英法官在圆桌审判庭用自己辛勤的劳动、高超的调解技能,使一起恶性交通事故赔偿案当庭调解成功,并现场支付。原告、被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很满意。
09年3月,李某驾驶拖挂车在京港澳高速上行驶至驻马店路段发生追尾,李某当场死亡,发生事故的三辆车不同程度损坏。事后,高速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李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的四位家庭成员认为李某是张某雇佣的司机,把张某和挂靠的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合计82852元。接到案件后,郭俊英法官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和挂靠公司调查情况,了解案情与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在第一次庭审中,没想到的是被告张某就该案提起了反诉,并当庭提交了反诉状。郭俊英法官职业的敏锐性让她感到被告方的情况自己没有及时掌握。在休庭答辩期间,她和合议庭成员一起赶到被告住处,详细了解到:作为车主,维修车辆花费很大,而且当时拖挂车上装载的新型汽车,因受损不得不降价处理,被告的损失在三十万左右。郭俊英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与原告方沟通,并做了大量的工作。该案最终在圆桌审判庭上达成和解,四原告当庭办理了撤诉,并对郭俊英法官表示感谢。
交通事故案件在民事审判当中属于疑难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当事人没有投保的情况下,想要和解结案可谓难上加难。但是郭俊英法官凭借自己多年的民事调解经验和女法官特有的细致耐心,不惜辛苦的往返于原、被告之间做调解工作,奇迹般的使该案得到和解,有力的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