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阳光党务公开

关于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5:28:56



支部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漯河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现就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于18日开展。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深入学习。集体学习。1.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2.《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3.《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5.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案例。视频学习。组织党员开展“远程教育30分”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壮美蓝图”系列公开课第一期至第五期;《党课开讲啦》第五讲至第七讲;《焦点访谈》第20200102期“每个人都了不起”等内容。

(二)公开民主议事向支部党员公2020年党支部工作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党员围绕本单位本支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2021年重点工作等提建议、出点子,围绕个人工作谈想法、话打算。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支部2021年度活动计划。

(三)核算党费交纳基数。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要求核算2021年度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具体要求也可参见全区党管业务培训班所发辅导材料--《党费工作手册》。同时,要引导党员按规定比例自觉足额交纳1月份党费。区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核算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基层党支部为在1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基层党组织春节前要深入基层、进门入户,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六)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文明出行,杜绝闯红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带头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带头当好文明创建的宣传员、监督员,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上年度物业费(卫生费)缴纳情况,可引导党员在支部会上作专项说明。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各支部要及时宣传和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至“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基层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116


责任编辑:办公室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25656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