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11月5日开展,我院各支部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各项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观看“追忆初心红映沙澧”《百年百人》《党史百讲》系列微视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开展学习,可邀请身边老党员、先进典型等讲述党史、革命史及先进事迹。
(二)分享交流“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情况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汇报个人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等,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情况、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讲评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督促落后党员履行承诺,激励广大党员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确保承诺事项全部兑现落地。
(三)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各党支部结合“双承诺”“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等,组织广大党员到分包联系社区(小区)、学校及十字路口等重要点位,扎实开展文明劝导、公益宣传、卫生清洁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提升自身文明素质,积极支持并参与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
(四)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党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消费助农活动,通过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积极购买贫困村产品,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五)持续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党支部为在11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 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自觉缴纳党费
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11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