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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14:44:50


各支部: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要求,区第十五次党代会安排,确保2022年工作“开门红”“全年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1月7日开展(1月份第一个周五),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二0二二年新年贺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二)开展“支部建设引领保障业务工作”大讨论活动

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建设、业务工作,组织党员开展“支部建设引领保障业务工作”大讨论活动,围绕如何推动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如何发挥党支部在推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等提建议、出点子,在集体讨论基础上,谋划形成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安排。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支部在春节前要深入基层、进门入户,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心坎上,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关注“漯河沙澧先锋”“源汇微组工”微信公众号,通过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链接,积极购买贫困村产品,参与消费助农活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五)持续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支部为在1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自觉缴纳党费

各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缴纳1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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