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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14:46:46


各支部:

现就开展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3月4日开展(3月份第一个周五),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书记娄阳生莅漯调研讲话指示精神;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精神;市两会精神。

(二)安排部署2022年度“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工作

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工作要求,引导在职党员走进报道社区、服务对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立足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3月底前作出2022年度“为民服务解难题”公开承诺。

(三)开展“争当 雷锋式 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3月份是学雷锋志愿活动月,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深入农村、社区、接头巷尾,走进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广泛开展困难群众帮扶、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宣传、植树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用好“党员先锋岗”,在工作岗位上,在全社会形成学雷锋、讲文明、比奉献的浓厚氛围。

(四)持续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未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共源汇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源组文[2022]2号)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3月20日前完成。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关注“漯河沙澧先锋”“源汇微组工”微信公众号,通过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链接,积极购买贫困村产品,参与消费助农活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六)持续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支部为在3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2年3月4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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