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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4:49:50


各支部:

现就开展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8月5日(8月份第一个周五)开展。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路 更好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学习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组织观看喜迎二十大“忠诚”系列微视频。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支部要以“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为载体,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组织党员到结对社区或分包小区(楼院),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转变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意识。

(三)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支部为在8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自觉缴纳党费

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8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

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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