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天,阳光明媚,暖风吹得万物复苏,绿色开始缓缓沁入人们的眼帘,焕发出勃勃生机。刚从源汇区法院走出的农民工李强,怀揣着温暖的8000元执行款,回想起五年来冰封的"讨说法行动",心中感慨万千,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二00五年,冬至
二00五年冬是一个李强不想回味的一的季节,在炼油厂打工时,不小心被油料烧伤,当时,他刚刚三十岁。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这次事故给他带来的一个“六级”伤残证。噩耗传来,全家上下都不能接受。现实就是这样残酷,他多次找到“炼油厂”讨说法,厂方无法给他正面的答复,只说“先治疗再说”。厂里的负责人是李强一个村的村民李克,经过自己的打拼终于组建“作坊式”的炼油厂,这次事故后,李克也是经营惨淡,最后关门倒闭。最后,在同村的调节下,双方来到源汇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达成“李克需支付李强各项费用人民币1万5千元”仲裁调解书。达成协议后,李克支付5000元之后就不再给钱了,避而不见。刚刚燃气的希望,又再寒风中化成一股寒流。
二00六年,春晓
在万般无奈下,李强经咨询律师走进了源汇区法院,他又重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接待他的张法官十分热情,在接到案件后,不但马上为他办理了立按手续,并且组织其他法官当天就和他一起找到李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通知李克在三天之内必须履行生效的仲裁协议。刚刚还抱着试试看态度的李强重新又燃气了希望。在法官们的努力下,李克兑现2000元,但是这对于困难的家庭来说杯水车薪。之后,李强与法官们一起多次找到李克执行,但是李克由于“炼油厂”的生意负债累累,最后为了生计干脆远走他乡,不再漯河市生活了,这让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二0一0年,春暖
拿不到补偿款的李强心灰意冷,仲裁没办法,连法院都拿李强没办法,干脆不要了。家里人也劝李强要想开些。可是这个事在李强心中一直就是个疙瘩,尤其在春节前,看到别人家热热闹闹的,自己工作没着落,还落下伤残,心里怎么说也不是个滋味。
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李强家的电话响了,是法院来的电话,告诉他“2010年春节前,法院要搞执行清理积案,他的案件作为农民工被列入重点案件”。李强听到后将信将疑,来到法院后找到了张法官,张法官告诉他:由于案件已经列入专项清积案,案件已经转让执行小组。在专项执行小组,执行局的程法官给他介绍了执行情况。法院为了更好为农民工服务已于2010年3月经过排查,在农业银行已经扣划了李克给他的补偿款。现在通知他来就是确认已执行款项和未执行款项。李强听完介绍,眼角有些潮湿了,这一切来的太快了。昨天,自己还叹气案件一直得不到执行怎么办,今天,法官们就告诉他,算账。李强看着程法官“我要求见李克,让他把钱亲自交给我”。程法官笑了,“可以”,我马上安排你们见面。”原来程法官在经过“换员执行”执行此案的进程中,和原承办人张法官一起利用早上、晚上李克在家的时间,已经把工作做通了。李克一直也心里因为李强这次事故想找到他道歉,但是磨不开面子。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言和。执行法庭里,双方谈笑风声,重归于好,窗外,报喜鸟在阳光下叫个不停,显得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