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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4:51:08


各支部:

现就开展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1014日开展。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学习10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省委书记楼阳生在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会议上的讲话《以能力作风提升提振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提质提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观看喜迎二十大“忠诚”系列微视频。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支部要以“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为载体,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组织党员到结对村、社区、分包路段或分包“三无楼院”,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转变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意识。

()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支部为在10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消费助农活动,通过河南农购网、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积极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帮助我省及本市脱贫地区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五)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特色活动

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特色活动,活动开展情况要以信息形式及时报送院机关党委

(六)自觉交纳党费

基层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10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

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2年109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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