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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14:52:49


各支部:

现就开展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12212月份第一个周五开展。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学习仲组轩文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综述》;学习中组部部长陈希署名文章《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学习省委书记楼阳生在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牢坚持“三个坚定不移”全面提升科学精准防控能力和水平》;学习市委书记刘尚进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不间断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支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为载体,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组织党员到结对社区、分包路段或分包“三无楼院”、核酸检测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转变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意识。

(三)开展“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年度评议

各支部组织党员汇报本年度个人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参与愿服务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本年度党支部“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情况、承诺事项完成情况。通过组织点评、承诺服务对象评等方式对党支部、党员“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情况、承诺事项情况进行评议。党员由所在支部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评议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党支部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数量的20%,党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议后将党员和党支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支部为在12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消费助农活动,通过河南农购网、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积极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帮助我省及本市脱贫地区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六)公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各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公布本年度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并结合实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自觉交纳党费

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12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

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2年121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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