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现就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1月6日(1月份第一个周五)开展。各支部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各项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1.共同学习内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O二三年新年贺词,学习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八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全市“两会”精神。
2.分领域学习内容
各支部可结合实际增加学习内容。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支部在春节前要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结合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心坎上,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关准备工作
各支部要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关准备工作,待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通知下发后,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支部为在1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消费助农活动,通过河南农购网、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积极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帮助我省及本市脱贫地区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六)自觉交纳党费
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1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
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