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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15:02:41


各支部:

现就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于47日(4月份第一个周五)开展。各支部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各项活动。

二、内容安排

开展专题学习

学习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学习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第80次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精神;组织观看《榜样7》专题片。

二)汇报讲评“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

各支部书记带头通报党支部“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党员汇报个人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等,党支部书记讲评第一季度党支部、党员“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开展情况。

(三)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支部为在4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消费助农活动,通过河南农购网、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积极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帮助我省及本市脱贫地区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五)自觉交纳党费

 各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4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

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可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把动态信息和美篇上传“源汇区组织工作”和“源汇社区e家”等微信群,大力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3年46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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