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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法院采取“一二三”举措,贯彻落实“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0-05-19 15:24:58


    省高院“十条禁令”下发后,源汇区人民法院积极谋划,科学运作,出台方案,召开会议,在全院开展了“123”活动,较好地保证了活动的实效。

    组织一场学习: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一场专题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十条禁令”及上级指示精神。针对“十条禁令”具体内容,制定专题学习计划,专人辅导,学习心得体会定期抽查,确保效果。

    公开两项承诺:为把“十条禁令”切实落到实处,我们实行承诺公示制度。一是公开个人承诺书,每人把承诺内容以书面形式对外承诺,集中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各部门承诺书,在院板报栏进行公示,以接受各界监督。

    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区法院成立专门督导组,由监察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二是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对贯彻落实“十条禁令”情况进行专门督导;三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箱、公开监督邮箱及举报电话,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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