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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法院:“学习月”助推“提高司法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0-05-19 15:30:34


    源汇区法院“学习月”活动已正式拉开帷幕,犹如在春天撒播的希望种子,预示着成长和活力。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全院干警按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月”活动,学习之美在全院干警的心中深深扎根,提高司法能力建设,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进一步的迸发。

    源汇区法院“学习月”活动已正式拉开帷幕,犹如在春天撒播的希望种子,预示着成长和活力。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全院干警按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月”活动,学习之美在全院干警的心中深深扎根,提高司法能力建设,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进一步的迸发。

    源汇区法院党组充分认识新的社会形势给法官带来的挑战和考验,利用春节过后,案件相对较少,时间相对充足,确保在短时间内凝聚人心,使干警素质有一个相对的提高。开展“学习月”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详尽的活动方案。“学习月”活动启动后,立即得到全院上下的积极回应,院党组成员不仅带头学习、讨论,还对分管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在“学习月”活动中,各部门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司法警察大队积极组织干警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行政庭深入党政机关开展行政法规宣传,少年庭与辖区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民事审判庭深入企业调研,开展巡回审判,有力地推动“学习月”活动的蓬勃发展。尤其在英才辈出的民二庭,通过学习“巡回审判”,“圆桌审判”,成功的调处了一起案情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承办法官何建军,学以致用,通过多次深入保险公司和车主家中查事实,谈法律,谈责任。被告为之感动,一次拿出一万元钱,给了家庭困难的原告,并在圆桌审判庭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拿着钱,感动万分,连声称赞法官务实高效,重民生。

    “学习月”活动时间虽短,但精彩纷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学习月”知识测试考场内,全院干警参加了考试,这是为了选拔出优秀的法官助理提供依据。试卷的内容不但涉及法律知识,还有实用技能;不但重“学习月”内容,也有日常积累;不但涉及国家政策,还有时事新闻。从考试形式和内容上不难看出院党组选拔优秀人才司法为民的决心。

    审判庭里,干警们通过听教授讲法,领悟法律知识,通过听专家授课,规范公文写作;会议室里,干警通过观看《责任胜于能力》录像片,强化司法为民责任意识;电脑桌前,通过实际操作,学习了实用电脑技能;办公事例,通过学习文件、讨论时事,回顾案件,明确发展方向……最后“学习月知识测试”和“责任观演讲比赛”圆满的结束了整个“学习月”活动。

    在责任观的演讲台上,各位参赛选手通过精心的准备,分别从不同方面,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出色的表达,有力的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演讲比赛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把责任观的视角、学习月的收获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去。

    据政治处马国欣主任介绍,目前在源汇区法院,学习已渐渐成为干警追求工作层次,品味健康生活的一种习惯。通过学习改变了思想观念,提升了素质和能力,增强了责任,推动了司法审判工作。

    整个“学习月”活动安排得当,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学风正浓。正如院长王万松在讨论会上讲的:“司法理念要更新,法律法规要健全,案件出现新类型,新的时代向法官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学习是法官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才能科学发展,打造学习型、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队伍,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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