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7 16:18:0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收发、管理,保护其他债权人权益,落实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制度,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以上案款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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