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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法院“四步”创建“和谐法院”

  发布时间:2010-07-29 10:08:58


    今年以来,源汇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四个步骤大力开展“创和谐、树形象”活动,积极创建和谐法院。      

    一是打造和谐的领导集体。院党组齐心协力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条件。为此,该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党组成员议事规则》,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党组一班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补位不越位,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促进院内各庭室之间的和谐。各职能部门全力为业务庭室提供好后勤保障服务,业务庭室加强对司法行政等事务性工作的统筹和支持。通过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教育,在全院形成各司其职、不等不靠,相互支持、相互补位的工作氛围,不断推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均衡发展。 

    三是促进各庭室内部的和谐。在明确各庭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的同时,理顺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促使各部门形成有序工作机制;制定干警个人成长计划,完善干警福利保障制度,营造有利于干警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实现干警之间的和谐。中层干部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中坚力量,该院注重党组与中层干部的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消除和化解中层干部之间的矛盾和隔阂,营造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氛围;同时加强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的交流,做到大事有人管,小事有人帮,浓厚干警之间的情谊。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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