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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法院大力推行“阳光审务”

  发布时间:2010-07-29 10:17:26


    今年以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为进一步增强审务工作的透明度,在全院开展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审务在‘阳光’下办理,让干警在‘阳光’下工作,让群众享受‘阳光’般温暖”为主题的“阳光审务”活动。

    一是广开渠道全面公开。为确保活动取信于民,民主选举出3名公开监督员,组成“阳光审务”监督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阳光审务”专题视察;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审务公开的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是制度公开。将法院受案范围、诉讼费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等规定公开上墙,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三是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全院集大中小10个审判庭于一体的审判大楼实行对外开放;公开开庭时允许公民凭有效证件自由旁听,允许新闻记者以负责的态度如实进行报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执行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再审等公开进行听证。今年以来,该院应公开审判的案件的公开审判率达到100%。

    四是释疑公开。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就当事人对法律规定和判决依据存在的疑问和疑惑,主审法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以促进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五是执行公开。执行款物的收取、交付和涉案财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一律公开进行;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执行措施、未能执结的原因,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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