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个灵魂都充满了奇妙的欢快,犹如我以整个身心欣赏的甜美秋晨。法官通道门庭上方“每一天,为明天”的格言,像伫立在夜雾茫茫的大海上的一座灯塔,若隐若现,时明时暗,照着我的人生航程,召示着、引领着我们向希望的境界迈进。
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伏尔泰说得好,上天赐给人两样东西—希望和梦—来减轻他的苦难遭遇。
明天,意味着希望,意味着梦。
每当我身着法袍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望着台下我的当事人时,心里就涌起一种异样的感动,他们信仰法律。在生命的历程中,他们遇到了困难,遭到了挫折,身心受到了伤害。那些受到伤害的人和伤害别人的人就是我的当事人,此刻他们正坐在台下,仰视法庭,忐忑不安,目光里充满了期待。身为法官,我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我今天要做的,就是审理好我今天所办的案件,运用法律武器,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规范行为,医治心灵创伤。心情恶劣是一种不受裁判的罪恶,既害自己又害他人,我要运用法言法语,把当事人从恶劣的心境中解救出来。每当那些因离婚、抚养、赡养、相邻关系、合同、人身伤害等纠纷来这里求助的当事人,当他们历经法官艰难的工作,终于平息怨气、化解矛盾、握手言和,手捧盖有共和国法院鲜红印章的裁判文书,向我深深致谢的时候,我心里就会涌起无限的甜美,化成深沉的诗。
我热爱法官这个职业。我感受着接到案件的那种忧郁与无奈,办理案件那种艰辛与曲折,审结案件那种尊严与甜美。
办理好今天的案件,迎接着希望,迎接着晨光。
每一天,为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