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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法院五项措施抓好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11 14:45:31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为确保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实效,源汇区法院结合本院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抓好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源汇区法院于九月初成立由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量刑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量刑规范化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源汇区法院党组认为,量刑规范化工作是经全国部分法院一年多试点的实践后,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试行的。全国部分法院的试点实践,充分表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因此,该院召开专门会议作出部署,要求全院法官,特别是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具体行动落实到中央量刑规范化改革部署的要求上来,为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试行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重视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从七月份开始,源汇区法院便积极组织全体刑事法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精神,通过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使全体刑事法官能正确理解和掌握了量刑步骤、确定量刑起点的方法、确定基准刑的方法、确定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以及确定宣告刑的方法,依法、高效、合理地量刑,确保量刑公正和均衡。

  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调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以后,源汇区法院一方面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量刑规范化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共同努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本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全面试行。

  加大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宣传力度。源汇区法院院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版报,以及通过广播电视、各级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方式,大力开展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确保本院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达到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预期目标。

责任编辑:宣教科    

文章出处:源汇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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